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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吸附装置设计的基本要求

发布时间:2017-09-18来源:活性炭吸附|活性炭吸附脱附-活性炭吸附装置

  
 吸附装置
是吸附系统的核心,工业上所使用的共三大类,即固定床、移动床和流化床。其中以固定床应用最为广泛。但不论是哪一类,在进行气体净化设计时,必须考虑基本要求。
(1)吸附装置出口排气必须达到排放标准  这是对吸附装置的最起码要求。按照目前的规定,各类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达到国家环保局颁布的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(GBl6297—1996)》的规定,如果地方政府还有更严格的规定,还必须执行地方政府的规定。1996标准的规定对过去的标准进行了修订,提出了更严格的标准,今后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,国家还会对标准进行更严格的修订,因此,在设计吸附装置时应随时注意排放标准的要求。
(2)设备选型要面向生产实际  设备选型要考虑实际生产中的规模、排气量、排污方式(连续或间歇,均匀排放还是非均匀排放)、污染物的物化特性、回收还是进一步处理等因素,正确选择吸附装置和吸附工艺系统,尤其对一些特殊污染物或特殊要求的场合。选择工艺系统时还应考虑生产的发展,留有适当的余地。
(3)尽可能采用先进技术  通过改进设备结构,使吸附装置能保持在最佳状态下运行,使所设计的吸附系统处理能力大、效率高、收益大。
(4)认真考虑经济因素  所设计的吸附装置和系统尽可能地简化,易于安装、维修,使用寿命长,同时要使系统操作简便,易于管理,以节省投资及运行费用。